第两百一十六章 离去-《浸血之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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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名冒险者望着一人一马渐渐远去的背影,谁都没有说话,只听见风中传来的对话。

    “大白,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唏遛——噗——噗——”

    “还有这种事?”

    “吐——咝——”

    “你这么大个子太显眼了,我很难办啊,带着你走到哪里都会被人盯上。”

    “呜噜噜——”

    “算了,既然你来了,我就弄一辆马车,你帮我拉车吧。”

    “呜——呜——”

    随着一人一马用奇异的交谈方式拌着嘴渐渐走远,传来的声音也听不清了。

    “光明之主在上,安特到底是谁?”托德喃喃的说。

    “我不知道,应该不难查出来,拥有高阶魔兽作为伙伴的人嗯不多。”穆琳低声说,虽然安特已经走远了,可她依然不敢大声说话。

    “托德大叔,穆琳姐姐,这个任务我们还做吗?”茉莉小声问道。

    众人下意识的朝乱石山丘上望去,乱石中早已看不到任何一只地精。

    “我上去看看,如果不出意外的话,这群地精应该已经跑了。这群地精是为了这两只巨魔而来,现在巨魔死了,这里不值得它们冒险停留。”

    托德是经验丰富的佣兵,当他看到巨魔、又看到地精在巨魔出现前后的反应,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分明是有一个地精群落,想通过定期投食巨魔,形成共生关系。

    这里的环境距离外界农田太近,其实并不适合地精长期生活,这就很容易得出结论——这群地精多半已经跑路了。

    众人小心的靠近乱石丘陵,仔细观察搜索。

    乱石缝隙里面已经看不到一只地精,倒是丘陵后面有不少地精的脚印——地精逃跑起来是出了名的干脆利索、毫不犹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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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精拥有智慧,甚至还不算低,至少比猪狗犬马之类要聪明太多,毕竟是曾经建立过笼罩主大6文明的种族,虽然由于未知原因文明崩溃、整体降智,最终形成了现在狗都不理的肮脏种族,但不可否认,地精依然算是智慧生命。

    凡是智慧生命都会趋利避害。

    所以地精其实是害怕人类的,没有必要的话,地精也不喜欢在人类扎堆的地方附近生活,那实在太危险了。

    比起袭击人类来,在树林里抓一些野兔野鸡、采集浆果,哪怕和猛兽打交道,都比和人类做邻居安全许多。

    只有那些繁殖数量过多,原本居住环境已经供养不起那么多地精的部落,才会通过分群方式,将强壮的地精派出去自寻生路。

    大多数主动袭击人类的地精,都是这种分家出来的地精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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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安特城,税务厅。

    一名有些福,但臂膀上依然可以看到清晰肌肉轮廓的中年人,坐在长条沙上搂住一个年轻人的肩膀,哈哈大笑。

    “阿诺德,你小子可不能像哈里那样,在我这里呆了没有两年就被那帮娘们骗走了。

    想要女人,我这里多的是,丰满的、清瘦的、清纯的、艳丽的,想要什么样的我这里都有,实在不行,喜欢那种特殊风格的、也可以到我领地里去体验。”

    “女人就是坑,血蔷薇那帮娘们更是没几个好东西,你要是娶回来也算了,要是被她们拉去卖命,那可太傻了。

    我跟你说,你想要将来游走世界去历练旅行是好事,可你总得先把这世界的黑暗面认识一下吧?不然出去就要吃亏上当的。

    再说,你也得攒点钱吧?出门在外花钱的地方很多,你想游历大6,可不是百八十个金币就能搞定的,除非你想苦哈哈的风餐露宿。

    阿诺德,你师父就是我妹夫、你也算我侄子,我还能坑你不成?对了,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丽莎,爱情女神的祭祀,丽莎,等下好好招待我侄子!”

    杰拉尔德口沫横飞,向阿诺德描述种种文或不文的生活方式。

    杰拉尔德是血潮大公爵安德*蒂尔斯的大舅子,这一点货真价实,当年的英俊青年,如今已经被生活磨成了圆形,变成了一脸油腻的中年贵族。

    杰拉尔德对现在的生活非常满意。

    先不说自己复兴洛科威家族的功绩,光是日进斗金的博安特城税务主管宝座,就已经让他颇为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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