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 启程-《浸血之冠》
第(2/3)页
——和他们相反,比他们战力高明百倍的狂风大骑士文森,却在那一战中为了给大军断后,力战而亡。
逃出去以后,他们做了一段时间盗贼——这也算是老本行——等到海洛伊丝起远征,杰拉尔德又动起了复兴家族的念头,加入了海洛伊丝的南方远征军。
也许是坏运气已经过去,这位对复兴家族念兹在兹的年轻人终于抓住机会,积累功劳,成为了一名统领。
等到爱蜜莉雅命血潮领密探寻找亲人的时候,杰拉尔德*洛科威已经成为了一名爵士。
后面的事情就很简单了,爱蜜莉雅和安德的面子摆在那里,怎么也值一个男爵领。
所以杰拉尔德*洛科威在与精灵*兽人联军谈判中立下功劳,成为洛科威男爵。
至于为什么这位男爵没有回到血潮公爵领,反而在百合花公爵领服务,却是因为他现在是血潮领和百合花领的沟通中介人物,赚的盘满钵满不说,据说还艳福不浅,根本不想到妹妹眼皮底下,遵守血潮领的法律。
安德别的时候很好说话,但是他制定的法律却是不可触犯。
所以,在血潮领的新贵族,日子比其他地方的贵族要稍微不自由一些。
因为血潮领的实地贵族,除了安德一手提拔起来的军中干将、要么就是被他打落尘埃的大贵族,根本没人敢在他面前表示半点不满。
而且这些新贵族收入主要靠工坊和商业,领地只是锦上添花,因此矛盾并未激化。
“我们的孩子呢?这些年,安德调教的进度如何?”
商队已经走远了,海洛伊丝转过身朝城下走去,一边走,一边问道。
安德*蒂尔斯大概是这世界上最擅长调养的大师,所以,包括海洛伊丝在内,所有向安德‘借种’的女性们,听说安德要亲自调教孩子的时候,都把孩子送了过来。
爱蜜莉雅和海洛伊丝并肩而行:“都很不错,气血分布均衡,每个孩子都育良好。安德给每个孩子都植入了能量核心,可以保证他们无病无灾的达到进阶初阶职业者的身体条件。”
“那我们的孩子岂不是只能走剑士或者狂剑士道路?”海洛伊丝皱起眉头。
连安德都没有进阶传奇,她可不觉得安德创立的职业道路会比骑士更加优越。
安德自己战力无双,那是极个别的特例,真正强大的职业还是骑士和施法者。
“不会,那些能量核心会在他们进阶初阶职业者的时候完成使命,自动散化成为可以被人体吸收的生命能量——安德并不想限制这些孩子的展道路。”
爱蜜莉雅解释道。
两位公爵级别的女士一边闲聊,一边漫步渐行渐远。
在她们前方远到看不到的地方,卫队执行警戒、驱逐闲人;侍女们在清理道路,洒扫地面,甚至有施法者沿途施展法术,确保两位高贵的女士脚下不会沾染半点污垢。
————————————————
卡姆克是一位中年狮族人,他有一头棕黄色的头,眼眸也带着几分棕黄,身材孔武有力。
他穿着一副锁子甲,背上背负一柄双手使用的长刀和一面中型圆盾,这是很常见的佣兵打扮,在血潮领中不算稀奇。
血潮领是佣兵和冒险者的天堂,也许是因为当年的血潮军组成中,佣兵和冒险者实在太多,所以当局势稳定下来,这些退伍的老兵有些担任了地方管理者,但是还有些脑子灵活的人,利用血潮领对退伍军人的政策倾斜,做起了各种生意。
卡姆克就是其中之一,别看他打扮的像是个佣兵,其实他已经是颇有财产的商人。
他在萨福特城外有一座庄园,在博安特城也拥有一座庄园,两座庄园中安置着他的两位夫人——她们互相不知道彼此存在。
这次他带着自己的商队从萨福特城前往博安特城,一来是常规做生意;二来也是为了看看自己另一位妻子。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