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零二十三章 引端-《深夜书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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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在自家老板的英明领导下,书屋上下早就学会了如何团聚在自家老板身边以雷打不动地姿态和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从容去面对每一天的生活。
翌日,书屋外头的太阳还是照常升起,老道开了门后依旧扛着扫帚去扫店门口的马路,同时还不忘和那些环卫兄弟姐妹们问好打招呼。
老道大半辈子漂泊,所经所看非寻常人所能企及,外加做白事儿先生练就的嘴皮子,让他更是能在这群环卫兄弟姐妹们之间混得风生水起。
只是,原本应该躺在靠窗沙发位置喝着咖啡的身影,今天却破天荒地不在了。
“老板,沙拉,吃一点不?”
黑小妞把一个玻璃碗递给周泽,黑小妞每天都至少吃一顿沙拉,因为她坚信这可以让自己变得更白。
同时,她还会特意去买一些矿物水,咕嘟咕嘟地喝着,说是里面的微量元素可以促进自己的新陈代谢,从而加速自己黑色素的分解。
周泽摇摇头,他吃不惯这玩意儿,总有一种自己在当羊的感觉。
有时候做人就已经这般艰难了,又何苦再这般为难自己?
还有,身为医生,周老板清楚广告上的这些矿泉水里说里面加入了什么什么微量元素,可能是真的,但哪怕是真的,估计还没你吃饭时多吃一口菜摄入的微量元素多。
“去书店那边帮我拿俩包子或者油条,再来份豆浆。”
“好的,老板。”
黑小妞听话地去了。
蜡像馆里原本所存的蜡像,都早就被处理掉了,此时蜡像馆更像是一个原始生态博物馆,中间这块区域,还有一个小水塘。
其实,叫水洼也可以,因为这至多就是个喷泉池子的面积,但里头的水很深,水下的淤泥更深,在有限面积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向下发掘深度,也算是不是办法的办法了。
就如同现在的公寓楼越盖越高一个道理。
当然了,在寸土寸金的市中心商业街中,这种布局,真的是堪称奢侈到了极点。
今天周老板不是来看赢勾的花生米的,
昨晚他和赢勾在天台上聊完后,就决定尝试一下看看能不能将半张脸复活。
在这件事上,赢勾倒是表现得很大度,没有开口反对什么。
事实上,当初在青城山见面时,无论半张脸表现得多疯狂对赢勾的忌惮和恨意有多深,赢勾对他,也一直是很平淡的感觉。
真的很难看出那种自己三千年积累被席卷走的愤恨,这倒是周泽一直很佩服赢勾的一点,这家伙死要面子不假,但有时候,这气魄,这胸襟,确实不是吹的。
死侍蹲在周泽身边,和周泽一起盯着水塘里的——莲藕。
莲藕是夏天无法缺少的食材,清脆爽口不说还带着清热败火的效果,蜡像馆这边现在除了一些禽肉类暂时还没建立起体系以外,平时书屋里所消耗的素食类食材基本都由它提供了。
想帮人家复活,总得给人家找个身体。
周老板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莲藕;
别问为什么选莲藕,问就是没童年。
尝试着和死侍交流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死侍一开始是震惊的,
果然,
日本神父是没童年的。
随后,死侍的目光很快地从震惊中转化为了另一种震惊,像是在看着一个天才人物脑海中迸发出的天才般的灵感与创意,
叹为观止,
高山仰止!
周泽摇摇头,可以看出来,黑小妞在对死侍这方面的训练上没少下功夫,死侍也学得很认真,就是认真过度显得生硬了点儿。
拍马屁这种事儿讲究的是个润物细无声,或者该雨打芭蕉时就雨打芭蕉,该小桥流水时就小桥流水,这一点上,安律师算是集大成者。
“取点儿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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